皇城艺术馆观众参观须知
一、 请观众朋友在官网预约的有效时间内(例:预约时间是上午10:00,则有效时间为10:00-10:15,有效时间内未到达,将需要重新进行预约),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从我馆正门入口经安检核对信息后入馆参观;
二、 请勿将食品、饮品带入馆中;
三、 请勿将各类管制刀具、打火机等危险品及宠物带入场馆;
四、 违禁的私人物品请存于存包处或于馆外自行处理;
五、 衣冠不整者及酗酒者谢绝入内;
六、 参观时请勿大声喧哗并请将手机设置为静音或震动以免影响他人参观;
七、 参观时请勿触摸展品或进入警戒线之内;
八、 场馆内请勿吸烟;
九、 场馆内请勿奔跑、追逐、攀爬、躺卧;
十、 基于艺术馆藏品举办的基本陈列展览观众可以拍照,但请勿使用闪光灯、自拍杆和脚架等。禁止对有“请勿拍照”标识的展品拍照。
皇城艺术馆存包须知
一、 本馆存包处是为观众设立的临时寄存行李包裹的场所,非来馆参观的游客请勿使用;
二、 观众携带的拉杆箱、行李箱及所有尺寸大于40厘米的包裹等物品须寄存,存包处提供无偿寄存服务;
三、 观众存包前请自觉接受安全检查,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易腐蚀性化学物品和国家明令禁止的物品,未经过安全检查的物品不予寄存;
四、 本存包处不予存放现金、首饰、电脑、易损易碎等贵重物品;
五、 观众应妥善保管好存包凭证,凭证取回所存物件。存包凭证如有丢失,丢失期间所存包件若被冒领,所造成的损失由寄存人承担;
六、 所存物品请于当日16:00前取出,闭馆后不再办理取包手续;
七、 存包当日未取物品,每超过8小时收费50元;
八、 留存物品出现变质、自然损坏等情况由物品所有人承担(食物类物品在存放期间发生变质等情况,工作人员有权进行销毁处理)。超过30 天仍未取走将视为丢弃,工作人员将进行销毁处理。
观众请勿携带物品清单
一、 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及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二、 爆炸物品类,包括炸药、爆破器材、烟花爆竹制品及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三、 管制刀具类,如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民族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刀等;
四、 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钝器,如菜刀、餐刀、大型水果刀、工艺品刀、剪刀、钢(铁)锉、斧子、锤子等;
五、 易燃易爆物品,如:酒精、汽油、煤油、柴油、打火机、火柴、发胶、摩丝、指甲油、染发剂、去光剂等;
六、 带有毒害性(汞、剧毒农药等)、腐蚀性(盐酸、硫酸等)的危险物质;
七、 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涉及政治、宗教、商业等宣传展示活动的印刷品、宣传品;
八、 任何可能影响参观秩序的标语、条幅、旗帜;
九、 除上述物品以外,中国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其他可能影响观众参观或文物安全的物品。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